国税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如下:
增值税
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流转税,是国税的核心税种。
消费税
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如烟、酒、化妆品等。
关税
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
车辆购置税
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燃油税
对燃油零售环节征收的税,用于道路养护等。
出口产品退税
对出口商品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中央银行相关税收
如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0%税率)。
企业所得税
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20%税率)。
资源税
资源开发企业缴纳,按比例分配中央与地方收入。
增值税(部分)
铁道部、银行总行等特定机构集中缴纳的部分。
证券交易税
未开征前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现试点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由增值税、消费税代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
教育费附加
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用于教育事业。
滞纳金、补税、罚款 :均属于中央税范畴。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中央税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19个税种。地方税种(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由地税系统征收。需注意,部分税种存在征收主体差异,例如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由国税征收,而房产税由地税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