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考的科目设置采用“3+1+2”模式,具体如下:
语文
考查语言运用能力、文学素养和思维表达能力。
数学
侧重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外语
可选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等,考查听力、阅读、写作等综合应用能力。
考生需从以下科目中选择:
文科类 :政治、历史、地理(三选二)。
理科类 :物理、化学、生物(三选二)。
体育类 :加考体育术科。
艺术类 :加考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总成绩计算
必考科目3门,每科150分,共450分;
首选科目1门,100分;
再选科目2门,每门100分(按等级分计入)。
总分750分,其中选考科目按等级分换算(等级分=原始分÷15×100)。
试卷类型
使用全国统一高考I卷(语文、数学、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
考试时间 :每年6月7-8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录取规则 :高校根据考生总成绩、志愿及专业要求进行录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深圳高考政策,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