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的组成人数需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综合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最低人数
党小组应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
最高人数
党小组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具体上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需符合党支部总人数不超过50人的要求。
党员不足3人
若党员人数不足3人,可与其他党员人数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部门或单位合并组建党小组。
党员超过50人
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时,需按工作需要划分若干党小组,但每个党小组人数仍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组织架构
党小组需明确组长,可由党支部指定或党员推荐产生,一般由所在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灵活性要求
党小组划分应便于开展组织活动,通常与行政、生产、教学等组织结构保持一致,如科室、车间、班级等。
综上,党小组的组成需在3-50人之间灵活调整,核心条件是保证至少1名正式党员,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