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最新产假政策,产假天数及各类假期安排如下:
正常分娩 :98天(含产前15天)
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奖励假 :60天(自2021年9月29日新规实施起,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可享受)
育儿假 :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
流产产假 :
未满3个月流产:25天
满3个月未满7个月流产:42天
满7个月流产:98天
婚假 :15天(2025年新规延长至15天,适用于2025年9月29日之后结婚的夫妻)
生育双胞胎 :基础产假98天 + 奖励假60天 = 158天 (未达到188天需结合男方护理假)
生育三胞胎 :基础产假98天 + 奖励假60天 + 多胞胎附加15天 = 173天 (含男方护理假30天)
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未参保者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年《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2021年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