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学历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高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已毕业人员
填写最高学历,例如“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未毕业人员
填写当前在读学历,如“高中毕业”“大学本科在读”或“硕士研究生在读”。
多重学历
通常填写最高学历,如本科毕业生优先填写“大学本科”而非“大专+本科”。
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管理办法》中的学历要求:
学历层次 :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
时间要求 :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其他条件 :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
专业学位 :填写“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完整名称;
失业登记要求 :需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确认。
所有信息需与《就业失业登记证》保持一致;
若已获得更高学历但未就业,应及时更新学历信息。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保信息填写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