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的年限为 2年 ,具体规定如下:
时间范围
暂缓就业的期限从毕业当年7月1日开始,至两年后6月30日结束。例如,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其暂缓就业期至2025年6月30日。
政策调整
该政策自2001年实施,原暂缓期1年已延长至2年,期间毕业生可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
注意事项
暂缓期间需定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档案将转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期间不享受普通毕业生薪资,但可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内可随时就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毕业生在暂缓期内积极寻找工作机会,并关注学校通知,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