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定假日的安排需结合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和调休情况综合计算,具体如下:
元旦
日期:1月1日
天数:1天
春节
日期: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天数:3天
清明节
日期:农历清明当日
天数:1天
劳动节
日期:5月1日
天数:1天
端午节
日期:农历端午当日
天数:1天
中秋节
日期:农历中秋当日
天数:1天
国庆节
日期:10月1日至3日
天数:3天
部分假日通过调休形成长假,例如:
春节 :实际放假3天,其余为调休
国庆节 :实际放假3天,其余为调休
法定假日 :11天
调休形成的假日 :不计入法定假日,但通过调休形成长假
全年总天数 :若余数天为周末则115天,若为工作日则116天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注意 :法定假日与周末不同,法定假日是法定休息日,而周末是自然休息日。调休形成的长假仍以法定假日为准,但通过调休延长了实际假期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