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女职工流产产假天数如下: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 15天产假 ,具体天数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但不得少于15天且不得超过30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 42天产假 ,同样需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具体天数。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或解除劳动合同。
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如上海)对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有额外规定(如45天),但此类规定不改变全国统一的基本标准。
未参保情况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流产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同时参考《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各地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