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高考总分的具体构成因地区政策而异,但根据全国统一高考的常规设置,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基础科目
语文:150分(含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写作等)
数学:150分(主要考察基础与逻辑推理)
英语:150分(含听力、阅读、写作)
文科综合科目
政治/历史/地理:300分(不同省份分科要求可能不同)
总分计算 :基础科目450分 + 文科综合300分 = 750分
总成绩 :810分
语数英:140-150分(主科权重提升)
选考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等):每门70分(共3门,含实验操作)
说明 :这种分科模式通过提高主科分数、降低选考科目分值,进一步强化了基础学科的考查力度。
历史/地理/政治 :在未分科的省份(如全国大部分地区),这三门科目通常按100分/科计算;
选考科目差异 :部分省份允许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中选考3门,但需注意不同省份的选考科目设置可能不同。
建议考生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