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错开或补开发票的处理,根据具体情况需采取不同措施,以下是综合说明: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处理
若取得的发票存在填写错误(如税率栏次错误),需将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要求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税率错误处理
若为一般纳税人因税率选择错误(如2019年3月将16%税率误开为13%),需在税控系统中作废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税率的发票。
专用发票退回处理
若销售方已开具专用发票但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且退回发票联及抵扣联,销售方需:
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需与原蓝字发票信息一致);
主管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销售方可开具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红字专用发票(系统自动校验);
购买方也可凭《信息表》到税务机关校验后开具红字发票。
普通发票退回处理
普通发票因填写错误退回时,销售方可直接在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无需《信息表》。
销售方需在增值税申报时,将红字发票作为负数冲回原发票数据,确保申报金额与开票金额一致;
购买方在抵扣时,需在增值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红字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
时间限制
专用发票需在开具后180日内处理,逾期可能影响申报;
一般纳税人因税率错误开具的发票,需在发现次月申报期内调整。
系统操作
红字发票需通过税控系统规范开具,手工填写可能导致数据错误或拒收。
税务风险
未按规定处理可能导致滞纳金或税务处罚,建议及时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
以上流程需结合具体业务类型和税务机关要求操作,建议处理前与税务机关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