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修订版),交通违章扣分标准如下:
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饮酒后驾驶
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共汽车)或校车载人超载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不构成犯罪。
6分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高速公路未按规定行驶。
3分
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
货车超载30%以上
未遵守车道变更规则
驾驶未达安全标准的车辆。
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未系安全带
闯红灯
超速行驶(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
1分
驾驶校车未取得校车资格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未系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逆向行驶。
记分周期 :12个月,从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
累积扣分 :一次记分不超12分,多个违法行为需累计计算。
扣分上限 :累积满12分将吊销驾驶证,需通过科目二考试恢复。
特殊情形 :如驾驶营运校车超载20%以上,可能直接吊销驾驶证。
罚款与扣分并行 :部分严重违法行为(如饮酒驾驶)会同时处以罚款。
建议通过驾考宝典或当地交管平台查询具体扣分细则,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