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员工的工资待遇因地区、岗位类型及政策差异较大,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基础工资
多数地区的就业援助岗位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
过去执行1420元/月,部分地区调整为2130元/月(含五险);
上海部分区域提高到1000元/月。
岗位补贴
部分地区对就业援助岗位提供额外补贴,如:
上海就业援助员月收入可达1000元;
本溪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上涨50%,从1420元/月增至2130元/月。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可获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微创业项目根据经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补贴2000-5000元/年。
社保补贴
距离法定退休不足2年者每月500元,低保家庭400元,其他人员300元。
绩效工资与年终奖 :部分岗位可能包含绩效工资,但普遍无年终奖;
职业发展机会 :部分援助岗位可能提供转正后与事业编相当的职业发展空间。
地区 | 基础工资(元/月) | 补贴类型 | 举例(如上海) |
---|---|---|---|
上海 | 1000 | 岗位补贴+社保 | 含五险,月收入可达1000元 |
本溪市 | 2130 | 岗位补贴+社保 | 上浮50%后执行 |
其他地区 | 1420/2130 | 最低工资/调整后工资 | 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
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就业困难人员(如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参与特定项目(如三支一扶、微创业)。
建议求职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最新政策咨询相关部门(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机构)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