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财务确认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和步骤:
确认时点
商誉仅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确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产生商誉。
确认条件
需满足三个条件:
合并成本高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差额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且不可辨认;
仅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采用购买法进行初始计量:
计算公式
商誉 = 合并成本 - 调整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其中调整后净资产需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影响。
账务处理
借: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
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支付对价)
贷:商誉(差额部分)。
不摊销原则
商誉初始确认后无需摊销,但需定期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基于未来现金流预测或市场法评估可回收金额,若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需确认减值损失。
可辨认资产识别 :需充分识别专利权、商标权等可辨认资产,避免将不可辨认的商誉计入资产。
所得税影响 :免税合并需调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消除暂时性差异,从而影响商誉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规范确认商誉,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