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招生是指国家或地方为促进教育公平,针对特定群体或地区实施的招生计划。根据搜索结果,专项招生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定义与目标
每年在全国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约1万名左右,以本科一批为主,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实施区域与条件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报考学生需符合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具有当地户籍。
定义与目标
各省(区、市)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如贫困县)的农村学生,招生计划占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以上。
实施范围与条件
限本省重点高校,如省属重点大学。
需满足户籍、学籍等条件,具体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定义与目标
国家专项计划的前身,现并入国家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优秀农村学生。
实施区域与条件
实施区域由高校所在省份确定,通常为贫困县。
报考学生需符合户籍、学籍及家庭经济条件,部分高校需进行面试或综合评价。
定义与目标 :面向特殊地区或特殊人群(如退役大学生、少数民族骨干等)的招生计划,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示例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硕师计划等。
专项招生通过招生计划单列、提前录取等方式,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更多优质教育机会。考生需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的计划,并满足相应的户籍、学籍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