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是指那些长期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依赖外部支持维持运营的企业。其核心特征和认定标准如下:
僵尸企业是指:
长期亏损 :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
资不抵债 :资产无法覆盖债务;
非正常运营 :停产、半停产或仅维持最低运营;
依赖外部支持 :主要依靠政府补贴、银行续贷或债务重组维持生存。
根据权威资料,僵尸企业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项:
生产经营困难 :停产/半停产半年以上或1年以上;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持续高于70%、连续亏损3年等;
社会影响 :长期欠薪、欠税、欠息,存在系统性风险。
僵尸企业多集中于产能过剩行业,如:
钢铁、水泥、电解铝 :因行业产能过剩导致产品积压、利润微薄;
房地产、建筑装饰 :依赖政府土地财政支持;
国有制造业 :因规模庞大、转型困难,常依赖政府补贴维系。
分类处置 :通过破产清算、重组整合或转型发展解决存量问题;
政策干预 :政府通过注资、债务重组等方式降低系统性风险;
市场化机制 :推动市场化去产能、优化资源配置。
日本学者将僵尸企业定义为“无望恢复生机的负债企业”,与“问题企业”(可通过重组复苏)相区别,强调其依赖外部支持的长期性和对经济稳定的“绑架”性。
注:需注意,不同机构对“长期亏损”“连续年限”等指标的界定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逻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