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最新政策,婚假天数规定如下:
法定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婚假 ,此为全国统一标准。
晚婚假调整
取消晚婚假 :自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取消了对晚婚的额外奖励,婚假统一调整为 3天法定婚假 ,不再区分初婚、晚婚或再婚。
特殊情形 :若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可另给予 路程假 ,但需视路程远近确定具体天数。
再婚政策
再婚者仅能享受 3天法定婚假 ,无法享受晚婚假。
工资待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包括公休假。
若单位实行生育保险,按保险规定执行。
路程假与探亲假
路程假根据实际路程安排,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相关法规主要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执行,该条款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了晚婚、晚育的额外假期奖励。
综上,广东婚假天数统一为 3天 ,不再区分初婚、晚婚或再婚,但特殊情形可申请路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