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地区财务纠纷的起诉程序,可参考以下步骤:
整理证据材料
原告需提交身份证、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证明诉讼主张的材料;
被告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主体资格证明(如为企业)。
填写证据清单
列明证据名称、页数,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签字盖章,确保证据完整。
提交起诉状
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需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
例如: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被告:[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
诉讼请求:要求偿还借款人民币XX元
事实与理由:[简述借款事实及违约情况]
缴纳诉讼费
收到受理通知书后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按标的额比例收取)及其他诉讼费用。
立案审查
法院在7日内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向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庭前准备
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原告需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开庭审理
法院组织双方就争议事实进行辩论,核实证据后作出判决。
结案与费用结算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时效要求 :财务纠纷一般适用3年诉讼时效,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管辖问题 :若被告为自然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若为法人,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
法律咨询 :建议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证据充分且诉讼策略合理。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联系淳安当地法院立案庭(电话可通过12368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