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及搜索结果,安徽省军人未就业补贴标准如下:
一般地区
随军未就业家属每月可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794元 (含社会保险)。
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区域
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军队二类岛屿、西藏执行二类区部队的军人配偶: 1400元/月 (含社会保险)。
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特、一类岛屿、西藏执行三类区部队的军人配偶: 1700元/月 (含社会保险)。
2020年调整 :原1100元/月的标准提高至1400元/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提高。
2022年新增 :对2011年后退伍军人未安置就业的家属开放政策,但该内容未直接涉及补贴金额。
地区差异 :如芜湖市执行794元/月,青岛市自2021年起执行1200元/月。
补贴调整 :具体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其他保障 :部分城市(如青岛)可能提供创业补贴(如1万元)或就业补贴(如5000元),但需符合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及各地政府公开文件,实际发放可能因家庭具体情况(如就业状态、社保缴纳等)有所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