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定带薪病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如下:
工作年限与医疗期对应关系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3个月 ;
五年以上的为 6个月 ;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 9个月 ;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 12个月 ;
二十年以上的为 18个月 ;
超过二十年的为 24个月 。
计算示例
甲:工作8年,在单位服务3年 → 医疗期3个月;
乙:工作15年,在单位服务8年 → 医疗期12个月;
丙:工作25年 → 医疗期24个月。
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若用人单位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需支付其差额部分。
年休假的影响
病假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若病假超过规定期限,用人单位可要求职工补休或支付报酬。
特殊情况说明
《劳动法》未具体规定病假天数,实际执行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为准。
综上,法定带薪病假天数与工龄直接相关,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以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服务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