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在会计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定义与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物理磨损、老化、技术更新等原因导致的价值减少。适用范围包括房屋、机器设备、车辆等长期使用资产。
计算方法
直线法(平均年限法) :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均匀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的每一年。
工作量法 :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量计算折旧额,适用于工作量差异较大的资产。
双倍余额递减法 :初期按较高折旧率计算,逐年递减,不考虑残值。
年数总和法 :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除以总使用年数求和,再乘以固定资产原值。
会计处理
折旧费用通过贷方科目(如“累计折旧”)记录,反映资产价值减少。
定义与范围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实物形态资产在使用中逐渐消耗的价值。需摊销的资产包括软件着作权、商标注册权等。
计算方法
通常采用直线法,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预计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会计处理
摊销费用通过贷方科目记录,减少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残值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通常不考虑残值,但无形资产摊销需扣除预计残值。
折旧年限 :需根据资产性质合理确定,例如电子设备建议使用3-5年。
税务影响 :折旧费用可抵税,但摊销费用不享受抵税优惠。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资产类型的折旧特点及会计处理方法,需根据具体会计准则选择适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