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灯具接线的定额套用,需根据具体工程量和灯具类型进行区分,具体说明如下:
分项计价
灯具与接线盒的连接线需单独套用定额,且需符合以下要求:
接线盒需单独选取定额(如2-1563至2-1567),不包含在灯具安装定额中;
穿管配线时需计算接线盒数量,与灯具同步计价。
材料与安装区分
灯具主体(如吸顶灯、壁灯等)按对应型号套用安装定额(如2-1564、182~1872);
接线材料(如铜芯线、接线端子等)按规格套用电气安装定额(如2-323、2-336)。
路灯接线
路灯内电缆接线若未使用接线端子,2.5mm²和2.4mm²铜芯线套用2-323定额,10mm²需使用接线端子(焊接/压接)套用2-336或2-342。
开关盒与插座盒
需单独套用开关盒(2-1563)和插座盒(2-1567)的定额,材料费可另行计算。
节能灯具
LED灯带按2-1564定额;
吸顶式射灯、壁灯等按对应型号定额。
避免漏项 :接线盒、开关盒等小件需单独计价,不可混入灯具定额;
损耗计算 :电线需考虑1.8%的损耗(如20.1510*1.018=3.05m);
子目匹配 :无直接匹配子目时,可选择相近灯具安装定额或补充测算。
建议实际工程中,需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10)及当地工程造价手册,确保定额套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