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就业补贴种类及金额如下,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对象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 :每人1500元,同一对象仅限享受一次。
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4050”人员(4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男性)。
标准 :按个人缴纳的社保费总额的40%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标准 :每人每次最低550元,最高5760元,培训后就业可额外奖补20%。
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者。
标准 :培训补贴1500元,就业后可申领5000-30000元补贴。
对象 :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
标准 :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本科/专科生每年5000-8000元,连续补贴3年。
对象 :返乡创办就业帮扶车间或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
标准 :稳岗补贴2000元/人,创业补贴最高30万元(含贴息)。
基层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期≥3年,可享学费补偿(专科生每年3500元,连续3年)。
稳定就业补贴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满1年,大专3000元/年、本科4000元/年、硕士5000元/年、博士6000元/年。
申请方式 :大部分补贴需通过“湘就业”公众号或线下人社部门申报,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