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学籍的档案寄送方式,需根据学生身份和具体情况选择不同途径:
校内办理
需携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处办理手续。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在学生档案中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特殊情况处理
若学校未独立档案室,档案可能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乡镇中心学校保管。建议联系原就读学校确认档案存放地点。
入伍地办理
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手续。征兵办公室审核后,将材料寄送至高校教务处,学校完成学籍保留。
档案转递要求
档案需通过EMS等公对公方式转递,严禁拆封。
若学校已委托人才中心,可联系学校确认转寄流程。
时间节点
部分学校要求新生在入学后一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档案丢失或过期 :若档案未及时转递,可联系原学校档案室或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办。
海外留学 :部分院校会保留两年档案,之后转至地方人才交流中心。
建议办理前与学校教务处或征兵办公室确认最新流程,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