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总分数为 750分 ,采用 3+3模式 ,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
(三科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门100分,总分为300分。 (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按高中学考成绩换算为等级分,每科满分100分)
总分计算示例 :
若某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均获满分,选考科目均达到等级赋分上限,则总分为:
150(语数外) + 300(选考科目) = 750分
补充说明 :
外语科目考生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取2年有效;
选考科目成绩仅适用于当年招生录取。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与近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文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