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省份均设有海警机构,具体如下:
天津市
河北省
辽宁省
山东省
江苏省
浙江省
福建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上海市
重庆市
省级海警局 :每个沿海省份均设1个,名称中不含“省”字(如山东海警局、天津海警局等)。
副师级编制 :各省级海警局下辖海警支队,均属副师级建制。
辖区范围 :覆盖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近岸海域。
上海市 :海警支队驻守黄浦江,负责长江口及近海秩序维护。
重庆市 :作为内陆城市,无海岸线,但可能通过协作机制参与近海执法。
编制架构 :各省份海警支队均配属1个武警内卫总队(如辽宁总队、浙江总队等),形成“1总1支”的驻防模式。
职能定位 :负责海上巡逻、执法、搜救、反走私等任务,近年来通过联合行动强化了执法能力(如北部湾打击走私行动)。
以上信息综合了海警机构设置、编制及职能等多方面内容,确保覆盖全国沿海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