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现行法律规定,婚假天数及晚婚婚假政策如下:
法定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婚假 ,期间工资照发。
路程假
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单位可酌情给予 1-3天路程假 ,工资照发。
奖励假调整
浙江已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条款,晚婚婚假从 3+12天 调整为 法定3天 ,不再享受额外奖励。
晚婚认定标准
晚婚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
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
特殊情况处理
若夫妻双方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登记结婚,可参照晚婚政策享受 3天婚假 ,但需注意该政策自2024年9月15日起生效。
工资计算 :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等福利照发,但不得以补休替代;
路程假审批 :需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具体天数视路程远近确定。
建议办理婚假时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