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是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而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根据业务性质和风险转移方式,再保险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成数再保险
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按约定比例(如50:50、60:40等)分割保险金额,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此比例在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间分配。
溢额再保险
原保险人自留一定金额(自留额),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约定比例分给再保险人。例如,自留额为80%,则超过部分按比例分保。
超额赔款再保险
原保险人自负一定额度(自负额)后的损失,超过部分由再保险人承担。例如,自负额为100万元,年赔付率超过100%时,超出的部分由再保险人赔付。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根据年度赔款与保费的比率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当赔付率超过约定比例(如100%)时,按比例转移风险。
按分保安排 :临时分保(逐笔协商)、合同分保(定期合同)、预约分保(灵活选择是否分保)。
按险种 :寿险再保险、财险再保险、责任险再保险等。
中再寿险、中再产险、太平再保险等5家中资公司;
瑞再北分、慕再北分、德国通用再上分等7家外资险企。
再保险通过上述方式帮助保险公司管理巨灾风险,确保其财务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