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调整通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具体如下: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2520元/月 ;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3.7元/小时 。
此次调整是广东省保障低收入劳动者权益、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深圳作为一线城市,标准提升至2520元/月,较2024年同期增长了160元,涨幅达6.8%。
标准分类 :广东全省仍实行四类最低工资标准,深圳与广州同属 一类标准 ,其他城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二类、三类和四类;
不计入最低工资的项目 :加班工资、特殊工作条件补助(如高温、井下等)等均不纳入最低工资计算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