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产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综合计算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延长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南京市延长产假 :60天
总计 :98天 + 60天 = 158天
二、特殊情形补充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三、其他相关假期
婚假 :15天(需符合结婚登记要求)
育儿假 :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
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时,每年5天
注意事项
若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职工月均工资,津贴金额=9000÷30×158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具体政策以南京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