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正常生育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难产 :在基本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如剖宫产);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早产 :按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但最长不超过178天。
正常生育(单孩) :98天;
正常生育(多孩) :例如三胞胎为98 + 15×2 = 128天;
流产(未满4个月) :15天;
流产(满4个月) :42天;
含奖励假 :总天数仍为178天(含80天奖励假+98天产假),但生育津贴仅按98天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
申请期限:分娩次日起3年内;
部分特殊手术(如产钳、胎吸)也按难产计算;
奖励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最新生育政策及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