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结合了财政工具、市场化机制及创新产品:
银行贷款
通过政府平台公司或直接申请,以土地、项目等资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资金成本约7%-10%。
发行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专项债券(如县城新型城镇化债)及企业债券,利率3%-7%,经济发达地区占比更高。
保险资金贷款
保险公司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资金量大,适合基础设施等稳定项目。
资产证券化(ABS/ABN)
通过盘活保障房、收费公路等存量资产,将未来现金流转化为可交易证券,典型案例包括某县污水处理费收益权证券化融资3亿元。
乡村振兴票据与城镇化债
农业大县可发行乡村振兴债支持高标准农田,人口超20万县城可申报新型城镇化专项企业债。
政策性与专项债配套融资
利用专项债撬动银行信贷(如1:3杠杆),或通过PSL(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老旧改造项目。
股权融资
包括IPO、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适用于高成长性项目,但县级政府直接融资难度较大。
供应链金融
通过商业承兑汇票、保理等方式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需依赖企业信用。
基金与信托
发行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或通过信托计划筹集资金,适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政银合作 :结合政策性银行(如国开行)、商业银行及保险机构,形成多层次资金来源。
市场化原则 :鼓励银行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合理确定公共服务价格以吸引投资。
经济发达地区更易通过发债和市场化工具融资,而贫困县主要依赖银行贷款。
融资需遵循“不新增隐性债务”原则,需合理设计分层融资架构吸引社会资本。
以上模式需根据县域经济基础、项目特性及政策环境综合选择,形成多元化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