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参与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结合了不同的投资主体、出资方式和权益关系:
企业参股
企业之间通过集资入股形成股份公司,或通过相互参股形成经济联合。例如,A公司向B公司投资,双方共同组成新公司。
社会参股
社会资本(如个人、机构)向企业投资,常见于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或私募股权投资。
职工参股
员工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以劳动出资参与企业所有权,部分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
中外合资参股
中方与外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适用于引进外资和技术。
货币出资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形式直接投入。
实物出资
以设备、原材料、房产等实物资产作价投入,需评估作价。
知识产权出资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等,需符合《公司法》比例要求。
土地使用权出资
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投入。
控制型投资
投资方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股权,可决定财务和经营政策。
共同控制型投资
投资方与其他方约定共同控制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
重大影响型投资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企业20%-50%股权,或虽不足20%但具备重大决策影响力。
无控制/无重大影响型投资
投资方持股比例低于20%,且无决策权。
职工劳动参股 :通过提供劳动服务换取股权(如技术入股)。
混合所有制改革 :结合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私人资本,形成多元股权结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优先认缴出资。
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需评估作价,且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股权投资需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收益分配方式。
以上形式需根据具体场景选择,建议结合企业战略、资金需求及法律法规综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