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江苏省婚假政策如下:
法定婚假 :3天(国家统一规定)
晚婚假 :原10天已随3天法定婚假合并,现统一为 3天
总天数 :两者合并后,婚假总时长为 13天 (含3天法定婚假和10天晚婚假)
工资标准 :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资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生育津贴 :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
晚婚年龄 :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
政策调整 :2018年江苏省取消晚婚假,将原晚婚假与婚假合并,全国范围内均适用
假期性质 :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企业全额支付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不享受婚假延长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条例及政策调整内容,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的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