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期间佩戴助听器的报备流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听力障碍证明 :需通过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听力检查,并由医生出具《听力障碍证明》;
确认报备时间 :需在考研确认阶段(通常为报名后)向研招办报备。
联系报考点
通过研招网查询目标院校的报考点联系方式(如电话或官网咨询);
部分院校(如地科院)要求考生在成功报考后主动联系研招办(如东北石油大学0459-6503721)。
提交证明材料
携带《听力障碍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准考证)向报考点提交申请;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填写申请表。
审核与批准
报考点审核材料后,若申请通过,将获得允许佩戴助听器的批准。
提前告知监考老师 :考试前需主动告知监考老师佩戴助听器的情况,确保其做好相应准备;
遵守考场规则 :助听器需符合考场电子设备携带规定,避免影响其他考生。
免考资格 :部分特殊考试(如外语听力)可申请免考,需经批准后按特殊规则计分;
设备要求 :助听器需为普通型,不得使用智能型或降噪设备。
建议考生提前与报考点确认具体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若需进一步了解政策,可访问研招网或联系目标院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