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辽宁婚假政策规定,婚假天数如下:
基础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 婚假。
晚婚假
若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在基础婚假基础上增加 7天 ,总婚假为 10天 。
其他说明
若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可申请 路程假 ,具体天数视路程远近确定。
若在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另给假期。
注意事项 :
晚婚假政策自2016年1月19日起废止,但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已从15天调整为3天,与基础婚假合并计算。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