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就业补贴政策根据不同群体和就业形式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
标准 :5000元/人(需满足初次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
适用范围 :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吸纳失业人员
标准 :1000元/人(需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吸纳高校毕业生
标准 :1000元/人(需吸纳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
标准 :2000元/人(需吸纳脱贫人口或退役1年内人员就业满1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普通高校毕业生 :3000元/年(博士1500元/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连续补贴3年)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可尝试申请5000元/年补贴(需符合“双一流”高校条件)
标准 :500元/月,每年最高6000元(需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对象 :本地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标准 :学校获得1000元/人奖补(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
注意事项 :所有补贴需提供真实材料,逾期或违规申请将不予受理。建议通过咸宁市人社局官网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