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对公账户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各类账户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管理规定:
功能定位
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是唯一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账户。
数量限制
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
管理要求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必须通过该账户办理。
功能定位
用于企业借款、临时结算等资金往来,可办理转账、汇款,但不得直接支取现金。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
管理要求
需在基本账户开户行以外银行开立,与基本账户需保持独立性。
功能定位
用于临时机构或临时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如项目施工、异地临时办公等。
有效期
需在有效期内使用,通常为1年,到期后需办理销户。
现金管理
支取现金需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功能定位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管理,如基本建设资金、保证金、工会经费等。
数量限制
根据资金性质开立,同一企业只能开立一个。
管理要求
需按监管要求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账户编码 :对公账户采用20位编码规则,不同银行有专属前6位(如建设银行4367)。
管理工具 :建行提供“对公一户通”服务,可统一管理活期、定期、通知等不同性质存款,简化操作流程。
建议企业在开立账户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选择账户类型,并咨询银行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及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