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就业见习补助标准根据政策规定和地区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般标准
补贴金额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70%。例如,2019年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则基础补贴为:
$$1550 times 60% = 930 text{元/月}$$
或
$$1550 times 70% = 1085 text{元/月}$$
留用率提升标准
若见习单位留用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补贴标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110%。
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由见习单位一次性划拨。
生活补贴
部分地区(如岱岳区)可能额外提供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见习合同为准。
若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未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可将剩余期限的补贴按月补发。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和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例如,2021年泰安市高新区某企业发放的补贴标准为930元/月(60%),留用率达标后可提升至108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