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年金融监管案例,银行违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贷前调查不严
包括未落实“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不合规、并购贷款违规发放等。
贷后管理缺失
如授信责任认定后问责不到位、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导致风险控制失效。
资金流向违规
包括信贷资金被挪用(如流入房地产、非指定用途)、拆入资金违规发放贷款等。
理财业务管理不当
如未制定管理制度、合作机构未严格筛选、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高风险产品等。
代销业务风险控制不足
包括未遵守产品说明、客户适当性管理缺失等。
内控机制失效
如未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重大决策程序违规等。
反洗钱违规
包括客户身份识别不力、大额交易报告未及时报送、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
信息披露不实
如向监管机构报送虚假材料、系统功能缺陷导致信息失真等。
关系人交易 :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违规授信等。
利率违规 :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虚假存贷款 :通过虚增存贷款规模、票据贴现资金虚增存款等。
平安银行 :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不合规等被罚6723.98万元。
工商银行 :私人银行部经理因理财投资违规、员工行为管理问题被终身禁业。
江苏银行 :扬州分行因虚增存款被罚款75万元。
以上行为均依据《商业银行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规成本日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