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适用于以下国家:
一、适用国家范围
根据最新规定,FORM B原产地证可签发至以下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
印度
韩国
斯里兰卡
孟加拉国
老挝
二、其他相关说明
签发条件 :仅适用于出口至上述国家的货物,且需符合《亚太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 :需满足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要求等,具体标准需参考协定条款。
有效期 :证书需在货物出运前或出运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逾期可能影响清关。
三、注意事项
若出口至非成员国(如中国),需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但无法享受关税减免优惠。
建议提前与海关或认证机构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通关。
以上信息综合了亚太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名单及原产地证办理要求,确保涵盖最新贸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