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融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涵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渠道:
股权融资
企业通过出让部分股权吸引投资者,成为股东。常见形式包括:
上市发行股票(如主板、科创板等);
增资扩股或员工持股计划;
私募股权投资。
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企业向投资者发行有价证券,承诺到期还本付息。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经营决策,利息支出可抵税。
银行贷款
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按约定利率和期限还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类型。
融资租赁
通过租赁获得资产使用权,租金可分期支付。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后者兼具金融与贸易功能。
吸收直接投资
非金融机构(如个人、企业)直接投入资金,成为股东。例如天使投资、风险投资。
海外融资
包括国际银行贷款、发行国际债券等,适用于跨国经营或大规模项目。
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
信托贷款 :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由受托人向第三人发放贷款;
委托贷款 :政府部门或企业间协议转让债权,如A公司将其对B公司的债权转让给C公司。
发行短期融资工具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的特点。
债务性融资与股权融资 :前者需还本付息(如贷款、债券),后者无需偿还本金(如股票);
风险与收益 :股权融资可能稀释控制权但无偿还压力,债务融资需定期偿债但成本较低;
合规注意 :不同融资方式需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如上市公司需披露财务信息。
以上分类综合了国内企业常见的融资渠道,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采用多种方式组合以满足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