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的回国时间要求根据留学期限和服务期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留学期限≤12个月
回国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期间奖学金照发。
留学期限>12个月≤24个月
回国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
留学期限>24个月
回国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或每年回国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但需自理回国旅费。
公派留学研究生学成后需回国服务至少 2年 ,否则需偿还所有资助费用并支付30%违约金。服务期从留学结束回国之日起计算。
回国次数限制 :同一年度内只能选择回国休假或境外考察,且每次境外活动不得超过15天,超出则停发奖学金。
违规处理 :若在服务期内因私长期出国(≥3个月)或频繁违规,可能面临经济赔偿。
以上规定综合教育部及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确保公派人员履行国家战略服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