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的时间划分及申报时间如下:
自然季度划分
根据春、夏、秋、冬四季,将一年平均分为四个季度,每个季度历时3个月:
第一季度 :1月-3月
第二季度 :4月-6月
第三季度 :7月-9月
第四季度 :10月-12月
财务季度划分
企业财务报告以会计期间为基础,每三个月编制一次:
一季报 :1月1日-3月31日
二季报(中报) :4月1日-6月30日
三季报 :7月1日-9月30日
四季报(年报) :10月1日-12月31日
一季报 :每年4月1日-4月30日
二季报(中报) :每年7月1日-8月30日
三季报 :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四季报(年报) :每年1月1日-4月30日
若季度结束时间在月末最后一天之后(如3月31日之后),需顺延至下月1日作为申报起始日。
迟报处罚:一季报未在4月30日前披露的,自5月1日起停牌;三季报未在10月31日前披露的,自11月1日起停牌。
以上信息综合了财务报告周期与自然季度的常见划分方式,适用于上市公司及一般企业的季度报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