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以下情况可能涉及社保缴纳的豁免或特殊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退休人员返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缴纳社保。
非独立劳务兼职人员
若兼职人员不脱离本职工作且由第三方单位直接管理、缴纳社保,则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实习生
大学生实习未形成劳动关系,单位无需缴纳社保。
个体户外包企业员工
员工工资纳入个体户经营成本,且个体户享受免税政策,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
生育保险
男性职工同样需要缴纳生育保险,且单位缴费比例低于女性职工时可能影响女性就业。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包含在产假工资中,无需额外申领。
社保补缴限制
社保补缴仅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险种(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无法补缴。
补缴需满足“入深户后、年满18-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等条件,且通常需单位过错或法律强制。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即可退休,但个人账户无余额时仍需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医疗保险报销 :门诊、住院等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和起付线标准。
建议根据自身用工性质和员工身份,结合最新政策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或政策细节,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