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款期限的要求,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商业实践,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机关/事业单位采购
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时,付款期限应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0日。
大型企业采购
大型企业需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但具体期限需符合公平原则,避免对中小企业造成不合理负担。
国际商业惯例
交付与付款同步 :买卖标的物与价金交付通常同步,例如《日本民法典》第573条规定交付订有期限时,推定为价金交付附有同一期限。
商业汇票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分为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等类型。
明确具体时间
使用“自合同签署/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X日/月”等明确表述,避免模糊性。
例如:“货物交付后30日内支付货款”或“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分期付款模式
常见分为预付款(30%)、中期款(50%)、尾款(20%)三个阶段,明确各阶段付款比例与时间节点。
付款触发条件
可设定“条件成就时付款”,如“货物通过质量检验后付款”或“服务完成特定阶段后付款”。
违约金与利息
明确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如货款总额的百分比)及利息承担条款,督促履约。
例如:“逾期超过10天,按日支付违约金0.5%”。
合同解除权
规定逾期付款超过一定天数(如30天)时,收款方可解除合同并索赔全部损失。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明确适用法律(如《民法典》)及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诉讼),降低执行风险。
支票付款 :见票即付,另行记载付款日期无效,持票人需在10日内提示付款。
国际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需在5个营业日内付款,远期信用证需明确到期日。
综上,付款期限的设定需兼顾法律合规性与商业灵活性,建议根据交易性质、金额及双方协商结果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