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条件根据上市板块不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主板和创业板两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财务要求
过去3个财政年度累计利润总额需达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需达2000万港元;
上市时市值需达1亿港元。
股本与股东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量需25%,市值超40亿港元可降至10%;
至少100名股东,每100万港元发行额需3名股东持有。
公司治理与合规
管理层需保持3年稳定,最近1年拥有权下运营记录;
需遵守《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银行类公司需额外遵守《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报告需经独立审计。
财务要求
需2个财政年度营业记录,最近2年累计盈利2000万港元,上市时市值1亿港元;
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需25%,市值超40亿港元可降至10%。
营业记录与管理层
需2年持续经营记录,最近2年管理层及控制权保持稳定。
其他要求
信息披露需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法律与监管要求 :需符合中国及香港法律,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香港证监会规定;
募集资金用途 :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外汇管理规定;
持续经营能力 :需展示业务增长潜力和市场前景。
企业需提交3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经历证监会审核及联交所聆讯,整个流程通常需6-12个月。
以上条件综合了财务、治理及合规等多方面要求,具体以香港联交所最新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