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要求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一,要求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保持谨慎态度,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避免高估资产或收益
企业对资产或收益的计量应选择较低估计值,防止虚增利润。例如,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
避免低估负债或费用
对可能发生的负债或费用应合理预计并计入当期,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例如,确认售出商品的保修义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资产减值与负债确认
资产减值 :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 :对售出商品的保修义务、可能承担的环保责任等确认预计负债。
收入与费用匹配
收入确认遵循“实现原则”,仅记录已实现或可实现的收入;费用确认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分摊本期应负担的费用。
会计估计与判断
采用谨慎的会计估计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或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存货。
禁止设置秘密准备 :企业不得通过提前或延后确认、虚构交易等方式操纵利润,否则可能违反可靠性要求。
避免过度谨慎 :谨慎性不等同于保守主义,后者可能过度抑制收益确认,影响财务报告的时效性。
核心要求一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均强调谨慎性原则,具体应用方法也具有高度相似性。
通过以上措施,谨慎性要求有助于提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