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就业政策补贴根据不同群体和项目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标准 :500元/人—6000元/人,根据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项目等确定。
方式 :实行“先垫后补”,培训人员垫付或由培训主体垫付后申请补贴。
标准 :不超过个人实际缴纳当年社保金额的2/3,每人每年最高2400元。
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自主创业5年内的毕业生。
期限 :累计不超过24个月或36个月。
标准 :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
对象 :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企业。
标准 :不超过实际缴纳当年社保金额的2/3,每人每年1200元。
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期限 :当年申请当年发放,不跨年度。
标准 :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期限 :除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外,最长3年。
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000元/人。
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990元/月,最多12个月。
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家庭服务业企业,补贴最长1年。
需通过村(社区)初审、乡镇复审及人社部门公示。
部分补贴需在当年10月底前申报。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具体操作流程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