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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铸造产品不予立项

发布时间:2025-04-30 06:26:50

根据相关政策和通知,以下铸造产品或项目不予立项:

一、明确禁止新增的铸造项目类型

地条钢项目

对疑似“地条钢”企业一律不予立项。若企业无法通过中钢协等五个协会联合标准审核,则直接排除。

重点区域新增产能项目

包括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等城市被列为重点管控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

二、需淘汰退出的低端铸造项目

根据能效、安全和环保标准,以下五类项目必须淘汰退出:

存在违规未整改项目

尤其省级联审已确定关停退出的项目。

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项目

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项目。

能效不达标项目

低于能效基准水平且未制定改造方案或无法改造的项目。

缺乏能效数据项目

无法提供有效能效核算数据的项目。

长期停产/半停产项目

近两年产能利用率连续低于20%且无改善计划的项目。

三、其他注意事项

部门联合预审机制 :新建铸造项目需通过发改、经信、环保等多部门联合预审,未通过审核的不予立项。

常态化督查 :相关部门会定期深入企业检查,累计排查企业数量已达40余家。

以上政策体现了对环保、安全和产能调控的严格监管,建议相关企业提前咨询专业机构,确保项目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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