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奖励
首次认定为市重点物流企业可获得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
贴息范围包括物流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贷款利息,最高补贴300万元。
区级引导物流业高端化发展项目
营业收入达1.5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实际投资额15%补贴,单次最高100万元。
支持智能快件箱发展项目
智能快件箱数量超150组且年增长率20%的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冷链物流专项补贴
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车每辆补贴1万元,园区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补贴50万元。
自动化分拣系统采购补贴
企业采购自动化分拣系统可获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贴
新建或升级冷链设施总投资达1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不超过总投资额20%(最高300万元)。
信息化平台建设补贴
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补贴50万元。
物流园区建设补贴
新建或升级园区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补贴50万元。
多式联运与甩挂运输补贴
新建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补贴50万元,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补贴50万元。
标准化与人才培养补贴
新认定省级物流技术中心补贴10万元,物流人才培养项目补贴10-20万元。
疫情防控专项补贴
承担重点企业防疫物资采购支出30%的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防疫车辆停运补贴每辆每天500元。
"陆改水"业务补贴
开展"合肥-宁波"等外贸业务的集装箱运输企业,每标箱补贴300元。
用地与税收优惠 :物流项目用地费用补贴,部分城市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免。
企业规模奖励 :首次进入规上企业年入库达500万元奖励5万元,月入库达200万元奖励10万元。
补贴申请需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且多数项目需通过认定或评审。
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商务或财政部门。
部分补贴有明确申报时效,需关注政策发布时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